本报讯 为认真落实“关中-天水经济区”发展规划相关内容,近日,天水、宝鸡两市签订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。从2012年起,两市建立新农合跨省、市结算制度和同级同类医院化验、检查结果报告单互认制度。
协议的主要内容是:每年两市各选派3-5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,赴对方城市进行进修学习;从2012年起,两市建立新农合跨省、市结算制度和同级同类医院化验、检查结果报告单互认制度;共同开发秦陇山区中药材?#35797;?#21644;研发有关中医诊疗设备;建立疾病预防、妇幼卫生、卫生监督信息沟通和交流制度;建立省级名中医相互师带徒工作制度、公立医院改革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学习机制、优先异地就医就诊制度和远程会诊制度;协调两?#26032;?#28216;部门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旅游。